中國大陸中止ECFA部分產品(第二批)關稅減讓
發佈日期 2024.05.31
2023年12月21日,中國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佈稅委會公告2023年第9號,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ECFA)部分產品關稅減讓,但臺灣地區仍未採取任何有效措施取消對大陸的貿易限制。

根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中國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按規定和程序決定進一步中止ECFA部分產品關稅減讓。5月30日發佈公告2024年第4號有關事項如下:
 
自2024年6月15日起,對原產於臺灣地區的附件所列潤滑油基礎油等134個稅目進口產品,中止適用ECFA協定稅率,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此次ECFA終止134項早收品項中,紡織品共16項對應至臺灣稅號共26項如下:
 
 

附件:中止ECFA關稅減讓產品(第二批)清單
 
 

【資料來源:中國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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