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於本(2026)年9月21日公告,提案針對境外第三國向歐盟境內遠距銷售(distance sales)之貨物收取固定每件品項2歐元之海關處理費(Union handling fee),謹摘陳提案要點如下:
1.歐盟海關法授權歐盟執委會得制定授權規章(DELEGATED REGULATION),制定海關處理費金額。
2.歐盟執委會估算海關處理成本後,認為每件品項(per item)應收取固定2歐元海關處理費,執委會認為該費用可反應海關相關成本,包括收集、處理及查核申報資料、風險分析、控管貨品、相關資訊系統與基礎設施、EU Customs Authority提供之服務等成本。
3.執委會未來擬每兩年檢討一次海關處理費金額。
4.不適用2歐元海關處理費之情形:2028年7月1日起,倘遠距銷售之貨物係先進入海關倉庫(customs warehouse),後續再陸續售出,將擬收取不同金額之海關處理費,具體金額歐盟未來將另行制定。
未來立法程序:該提案未來倘經歐洲議會、部長理事會審查通過後,將刊登於歐盟官方公報並正式生效。
檢送執委會提案如附件,網址為:https://ec.europa.eu/transparency/documents-register/detail?ref=C(2026)6694&lang=en
【資料來源:投資臺灣入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