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 (CARB) 正式通過一項初步的氣候透明度法規,以落實 SB 253 和 SB 261 法案,該法規規定了費用、關鍵定義,以及企業排放報告的首個具約束力的截止日期。這是一項具里程碑意義的氣候法案的初步規則,確認大型企業須於2026年8月起提交報告。
這項名為「加州溫室氣體報告和氣候金融風險揭露初步法規」的新規定在 CARB 2 月的會議上獲得批准,是 SB 253(《氣候企業資料責任法案》)和 SB 261(《氣候相關金融風險法案》)實施的第一步。
該規則明訂行政和實施費用的評估方式,制定適用企業實體的核心定義,並設定SB 253法案第一年的報告截止日期,以便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CARB)能為法定報告計畫提供資金並開展運作。
根據SB 253法案,在加州開展業務且年收入超過10億美元的美國實體必須公佈其完整的溫室氣體清單,該清單需符合《溫室氣體核算體系》(GHG Protocol)的要求,並最終包含範疇3價值鏈的排放。
CARB新通過的文字確認,在第一個報告年度,企業只需報告範疇1和範疇2的排放,第一個截止日期為2026年8月10日,並需繳納固定費用以支付專案管理成本。
範疇3的報告和更高的保證閾值計劃稍後將分階段實施,但本初始規則並未啟動這些措施。
對於要求年收入超過5億美元的大型企業實體,每兩年發布一次氣候相關財務風險及其應對措施報告的SB 261法案,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CARB)的監管重點仍然在收費結構和基本計畫參數,而非實質性披露內容。
至關重要的是,CARB指出,根據法院命令,目前並未強制執行SB 261法案,因此即使相關基礎設施正在建設中,氣候風險報告仍然是自願性的。
對於紡織服裝品牌而言,此舉將加大其在全球供應鏈中產生可用於決策的排放數據的壓力,即便在範疇3強制實施之前也是如此。
2025年,加州公佈一份包含4,000多家服裝公司名單,其中包括Abercrombie、adidas、NIKE、GAP和Urban Outfitters等,並表示這些公司必須遵守該法案。
碳排放計算平台Gravity的創始人兼政策主管Jay Ruckelshaus表示:「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CARB)的投票,代表加州氣候資訊揭露法從政策辯論走向實際操作。對於目前受該法約束的數千家公司而言,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最後期限不再是假設性的,而是五個半月之後。對於那些尚未開始準備範疇1和範疇2數據的企業來說,時間非常緊迫。對於那些感覺進度落後的公司,切實可行的建議很簡單:從已有的數據開始。CARB已明確表示,在第一個報告週期中,現有最佳數據就已足夠。更大的風險不是數據不完善,而是根本沒有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