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對中國大陸窗簾及裝飾布作出第二次反傾銷落日複審肯定性終裁
發佈日期 2022.11.15
2022年11月3日,土耳其貿易部發佈第2022/27號公告,對原產於中國大陸的窗簾及裝飾布(人造及合成纖維織物)作出第二次反傾銷落日複審肯定性終裁,決定繼續對涉案產品徵收反傾銷稅,稅率為到岸價(CIF)的42.44%(稅額不超過5美元/千克),措施自公告發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5年。涉案產品的土耳其稅號為5407、5810、6005、6006、6303。

2009年7月25日,土耳其對原產於中國大陸的窗簾及裝飾布啟動反傾銷調查。2010年4月11日,土耳其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開始對涉案產品徵收70.44%的反傾銷稅,稅額不超過5美元/千克(參見土耳其第2010/8號公告)。2016年5月24日,土耳其對該案作出第一次落日複審肯定性終裁,維持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稅,有效期為5年(參見土耳其第2016/18號公告)。2021年5月22日,土耳其貿易部發佈第2021/27號公告,應土耳其國內企業申請,對該案啟動第二次日落複審調查。

土耳其第2022/27號公告 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2/11/20221103-4.htm
 
 
 

【資料來源: 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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