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召開落實東協經濟共同體(AEC)會議
發佈日期 2021.11.08

緬甸全球新光報報導,由緬甸投資暨對外經濟關係部長Aung Naing Oo主持的落實東協經濟共同體(AEC)會議於10月28日在奈比都投資暨對外經濟關係部(MIFER)辦公室舉行。出席會議的代表另包括副部長、常任秘書、局長、副局長及AEC相關部會。

MIFER部長兼AEC理事會部長Aung Naing Oo在9月舉行的第53屆東協經濟部長會議暨相關會議,以及10月第3週舉行的第20屆東協經濟共同體理事會會議的成果基礎上,討論緬甸應對東協經濟共同體剩餘措施的前進方向。他強調需要協調努力以解決剩餘措施的實施限制,並計畫召開技術層級會議。此外, A部長介紹第53屆東協經濟部長會議及相關會議的經驗,另敦促各方特別關注AEC相關部門的人力資源開發,並在未來對AEC措施進行檢測及評價。

隨後,東協經濟整合高階工作小組成員兼MIFER副部長Than Aung Kyaw,詳細解釋緬甸應採取的AEC剩餘措施以及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此外,亦討論與主要貿易夥伴國簽訂《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及與潛在投資國簽訂《雙邊投資條約》的可能性。隨後,MIFER常任秘書兼緬甸高級經濟官員會議(SEOM)負責人Wah Wah Maung博士介紹AEC措施的執行情況,包括《東協經濟共同體2025年藍圖》的期中審查,以及緬甸加入東協的成本效益分析。然後,常任秘書、局長、副局長及官員報告各AEC措施的實施情況,副部長提供了必要的指導,並在相關機構之間進行協調。

 

 

【資料來源:投資臺灣入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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