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與中國大陸的RCEP協定生效
發佈日期 2022.05.10
緬甸全球新光報報導,5月1日緬甸投資暨經濟對外關係部宣佈,根據《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第20.6條生效規定,RCEP兩個簽署國緬甸與中國大陸將於2022年5月1日起生效。緬甸與中國大陸之間可使用RCEP協定的特惠關稅稅率,雙方工商界均可享受RCEP協定的好處。

在東協與中國大陸、日本、南韓、澳洲、紐西蘭的RCEP談判及簽署期間,緬甸參與RCEP的情況被報紙報導並與商界人士分享討論。RCEP從2012年開始討論了8年,東協國家包括緬甸,以及中國大陸、日本、南韓、澳洲、紐西蘭於 2020 年 11 月 15 日簽署了該協議。RCEP協定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貿易協定,涵蓋了全球30%的人口、30%的GDP、29%的世界貿易及30%的外人直接投資(FDI)。與緬甸的協議將於2022年5月1日生效,國家將獲得該協議的機會。在簽署RCEP的東協夥伴國家中,中國大陸是第一個承認與緬甸的協議書自2022年5月1日起生效的國家。緬甸仍然在運用2010年簽署的東協-中國大陸自由貿易區-ACFTA的機遇。然而,ACFTA協定是東協與夥伴國簽訂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協定,因此只涉及少數貿易及服務貿易、投資等領域。RCEP協議承載了多方面的順勢而為,緬中經濟合作可以在協議下廣泛開展。緬甸企業家以前使用過ACFTA,現在可以享受RCEP的機會。

在RCEP中,對未包括在ACFTA內的海關手續、緬甸的海關價值、緬甸產品/由緬甸生產的產品以及產品抵達後48小時內的清關情況,預先確定出口產品。因此,根據RCEP,出口到中國大陸的產品可以比以前更快地取出。此外,也可以為本地企業防範大量進口、折價銷售、借助其他國家出口等嚴重風險。因此,根據RCEP緬中之間的貿易可以充滿信任。現在,緬甸商人將有5,969種產品免征關稅。它們是-動物產品368種、農產品389種、食用油產品10種、食品163種、礦產品181種、化學產品加工材料1,127種、塑料材料125種、皮革製品67種、森林產品234種、水泥、鏡子及相關材料146種、珍珠及寶石62種、金屬及金屬基材料554種、機械1,058種、車輛、飛機、船舶及運輸零件124種、藥品、影視材料及樂器240種等。剩餘的貨物也可以減免每年繳納的關稅。

2019-20財年,緬中出口貿易額為54.2億美元,進口額為67.29億美元。受COVID-19疫情影響,2020-21財年出口額為51.6億美元、進口額為46.47億美元。因此,緬甸對中國大陸的出口可以享受免稅等優惠,賺取出口收入,創造就業機會,增加稅收。在服務業方面,緬甸過去在ACFTA下放寬了52個領域,在RCEP下則放寬80個領域,包括經濟、通訊、建築、分銷、教育、環境、金融、衛生、旅遊、交通等。相對的,中國大陸在ACFTA下放寬88個領域,在RCEP下則放寬95個領域。通過放寬服務領域,可提高經濟能力、提高發展中國大陸家的出口及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提供多種選擇、外人直接投資(FDI)流入緬甸、創造就業機會及技術援助以及擴展服務業及相關領域。緬中兩國可以在RCEP中列示的電子材料貿易、微中小企業、政府採購、支持、智財權能力建構等領域開展技術合作,這些合作並未列入ACFTA。

RCEP協議是一個多領域的世界標準協議,作為一個成員國家可以藉以改革國家法律及架構,以符合實施協議的規定的國際標準,及取得機會來改善政府及私人組織的能力。此外,緬甸是低度開發的國家,不需要遵守協議中的部分承諾,可以享受3到5年的單邊機會。在此期間,國家可以起草法律架構,發展人力資源及促進各組織的能力。綜上所述,隨著緬中RCEP的生效,緬甸開啟了區域經濟合作的新篇章,在貿易及投資的基礎上開展未來的經濟合作。
 

  【資料來源:投資臺灣入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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