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去(2024)年12月26日公告,調整2025年1月1日起對部分商品的進口關稅稅率和稅目,其中「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將繼續按規定實施協定稅率(詳附件)。
中國大陸2023年以來對ECFA多次調整,外界擔憂ECFA後續會受到其他影響而變動,但據最新公布的關稅調整方案,ECFA仍列在今(2025)年適用「協定稅率」清單中。
雖然ECFA續行,但部分產品已被排除在外。
中國大陸商務部2023年12月15日公布對臺灣貿易壁壘調查結果,認定臺灣對中國貿易限制措施構成貿易壁壘,並自2024年元旦起對原產自臺灣的丙烯、對二甲苯等12個稅目進口產品,中止ECFA協定稅率。
2024年5月30日再次公布第二批中止項目,涵蓋石化、紡織、機械、鋼鐵及金屬、運輸工具134個稅目進口產品。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當時表示,中國石化近年大擴產,臺灣石化產品出口到中國大陸已持續下降至兩成;ECFA早收在出口比重也逐漸下降,去年降至3.6%,對臺灣的衝擊應在可控制範圍。
中國大陸去年9月25日起停止執行對原產臺灣的鮮水果、蔬菜、水產品等34項農產品免徵進口關稅政策。據農業部數據,34個品項輸入中國大陸的關稅成本近108萬美元,其中2005年約65萬美元、2007年約42萬美元。
附件:中國大陸2025年關稅調整方案公告自由貿易協定和優惠貿易安排實施稅率表。
【資料來源:中央通訊社、中國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