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商務部於本(2023)年3月22日公告6/2023號及7/2023號新聞通報,規定所有貨物在出口前及進口前,均須於緬甸tradenet 2.0平台申請輸出入許可證。
據前述6/2023通報略以:自本年4月1日起所有出口貨物均需在緬甸貿易網 (tradenet 2.0)系統申請出口許可證後才能出口 (原免出口許可證之產品項,系統將逕為核證) (詳附件一) 。
另,7/2023通報略以:4月1日起所有進口貨品取得進口許可證前不得到港,先試行6個月。(詳附件二)
上述要求進出口須事前申請許可新規定,以緬甸2022年版稅則號列計算,計有10,293項產品需申請輸出入許可。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