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推動綠色經濟方案 臺商需因應
發佈日期 2022.08.15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洪于婷9日指出,為提供歐盟境內外生產商一個公平競爭環境,歐盟執委會、歐盟理事會、歐盟議會紛紛推動立法以實踐全球減量排放溫室氣體目標,臺商需及早因應。

歐盟執委會自2021年7月14日公布的綠色經濟方案「Fit for 55」,承諾到2030年溫室氣體之淨排放量,將較1990年減少55%,並在2050年成為第一個氣候中立的大陸;而Fit for 55中的「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對企業及產品供應鏈影響甚大。勤業眾信提醒,全球減碳勢不可擋,受影響產業應盡速採取行動及規劃各項減碳方案。

洪于婷指出,歐盟要求CBAM範圍內之特定商品進口至歐盟時,進口商必須向歐盟購買「CBAM憑證」,以繳交進口產品碳排放量之費用,而CBAM憑證價格係依據歐盟排放交易體系每周碳權拍賣的平均收盤價格計算,單位產品碳含量原則上係依照實際碳排放量計算,歐盟授權申報人(歐盟進口商)在無法取得實際碳排放量時,採取預設值(即該國該類型產品平均排放強度;或參考歐盟同業中排碳量最高之前10%的平均排放強度)。

歐盟執委會提出自2023年起至2025年實施三年過渡期建議,初期僅適用於進口的鋼鐵、鋁、水泥、肥料及電力等高碳排產品,進口商僅需申報其進口產品的碳排放量,尚毋須支付此項稅費,2026年正式實行並課徵稅費。

洪于婷指出,歐盟理事會於2022年3月召開之經濟貿易會議,就CBAM的一般性原則達成共識,包括:對CBAM申報人(進口人)登記須進行集中管理,要求進口商首先必須向歐盟專責登記機構註冊登記。同時,為降低小型企業遵循CBAM之成本,若進口人每批貨物進口價值低於150歐元,則毋須負擔CBAM義務,預計將有三分之一進口歐盟之貨物適用此項排除門檻。

至於「歐盟議會」於2022年6月22日,針對該項方案有關CBAM內容提出修改意見,包括:CBAM實施範圍之產品從原有五項產品,新增有機化學品、塑料、氫、氨等產品,並延長CBAM三年實施過渡期至四年(即2023年起至2026年底)。

此外,針對CBAM免費排放配額,考量受影響產業需要一段時間因應,歐盟理事會同意歐盟各國自2026年起以漸進式調整,逐步取消CBAM所涵蓋行業在現行的歐盟ETS下的免費碳排放配額,預計至2035年將完全終止免費碳排放配額。
 
 

    【資料來源:國際經貿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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