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與澳洲洽簽「全面經濟合作協議(CECA)」分析
發佈日期 2022.06.07
印度智庫頃針對印、澳洽簽CECA對雙邊經貿關係影響撰文分析,要點如下:

1.印度與澳洲雙邊貿易談判始於2011年,但由於在多項議題陷入僵局,包括澳洲乳製品進入印度市場及印度專業人士申請澳洲簽證制度自由化等,歷經10餘年仍未完成,於2015年中斷。2020 年 6 月,印度總理莫迪與澳洲總理莫里森在「印-澳全面戰略夥伴關係」聯合聲明中提及決定重啟CECA談判。去(2021)年9月開始的新一輪談判以閃電般速度取得豐碩成果,並於本(2022)年4月2日簽署臨時性「經濟合作與貿易協議(ECTA)」,兩國並承諾在本年底前締結「全面經濟合作協議(CECA)」。印度與澳洲除同為四方會談(Quad)成員外,還有另一個共同利益點,亦即印度與中國的邊境衝突使印、中關係緊張,印度對中政策也發生變化,希望與印太地區志同道合的國家加強聯繫,以減少對中國大陸作為經濟夥伴的依賴,而印度、澳洲與日本也開始主動尋求替代方案,使全球供應鏈網絡多樣化。至於澳洲與中國大陸不睦已有一段時間,中國大陸是澳洲最大貿易夥伴,兩國間的外交爭端最終導致中國大陸正式(與非正式)對澳洲某些出口產品實施制裁,包括煤炭、牛肉、海鮮、葡萄酒及大麥,這為印、澳兩國合作帶來機會,印度可確保工業關鍵原材料供應不間斷,澳洲則可在印度找到可靠的替代品。

2.中國大陸與澳洲都是RCEP成員,但印度於2019年11月決定退出RCEP,2020年澳洲受邀參加馬拉巴爾(Malabar)海軍演習,與此同時,中國大陸與澳洲之間的關係開始出現裂痕,印度與澳洲雙邊貿易談判則開始獲得動能。印澳ECTA是10年來印度與已開發國家簽署的第一個雙邊貿易協定,該協議將取消或降低雙方大量商品的關稅,同時採取積極措施消除技術性貿易障礙(TBT)及動植物防疫檢疫(SPS)限制等非關稅壁壘。根據印度工商部數據顯示,印度與澳洲雙邊貿易從2007年的136億美元增加到2020年的243億美元,印度對澳洲出口成長104.8%,進口成長 99.5%,儘管成長率高,但雙邊貿易量仍處於較低水平,在印、澳兩國貿易成長之際,臨時協議的簽署恰逢其時。澳洲目標2035年使印度成為其3大出口市場之一,並成為澳洲在亞洲的第3大投資市場,兩國政府預估貨品貿易將在協議實施後5年內成長一倍,達到500億美元。由於印度不屬於任何重要的區域或自由貿易集團,因此這些雙邊FTA對印度的意義更大,印度並希望與澳洲的協議能夠對與英國、歐盟及加拿大等已開發國家正在進行的雙邊貿易談判產生積極影響。

3.印度商工部長Piyush Goyal表示,印度的製造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對澳洲市場很感興趣,該協議將為印度汽車、紡織、鞋類、皮革、寶石、珠寶、玩具、塑膠出口帶來巨大商機。印澳ECTA作出削減關稅的重大承諾,澳洲將為96.4%的印度出口產品(佔關稅項目98%)提供零關稅市場進入,印度則承諾在協議生效後立即取消對澳洲超過85項商品關稅,未來10年對澳洲產品自由化將達到91%左右。印度勞力密集型出口產品,目前關稅為4~5%,包括紡織、服裝、農漁產品、皮革、鞋類、傢俱、體育用品、珠寶、機械、藥品、醫療器材,預計將從立即免稅中獲益,剩餘大約113個關稅項目佔印度出口3.6%,將在未來5年內逐步取消關稅。目前印度70%的煤礦從澳洲進口,關稅為2.5%,未來印度將可以更便宜的價格從澳洲進口煤炭。至於澳洲出口的原物料,如羊毛、羊肉、煤炭、鋁、金屬礦石及關鍵礦物,將立即享有零關稅,對鱷梨、洋蔥、櫻桃、開心果、堅果、腰果、藍莓、覆盆子、黑莓及黑醋栗等農產品,關稅將在未來幾年內取消,印度對澳洲葡萄酒的進口關稅將大幅削減,但不會完全取消。

印度在談判中成功保護其乳製品及鷹嘴豆、核桃、開心果、小麥、稻米、蘋果、葵花油、糖等敏感性農產品,在非農產品排除清單中則包括銀、白金、珠寶、鐵礦石及大部分醫療器材。印度將提供澳洲單一品牌零售業特許經營權,及網路服務提供商市場進入,還承諾未來提供給其他貿易夥伴的最佳待遇將可能適用至澳洲的主要服務部門,包括教育、商業與金融服務、健康、旅遊旅行。澳洲將在科學、技術、工程、數學及資訊科技領域獲得一等榮譽學位印度學生的停留時間從兩年延長到3年,年輕的印度專業人士將可參加澳洲打工度假。
 
根據世界銀行(WB) 2019年數據顯示,印澳協議相關商品貿易額佔貿易總額比重,澳洲為2.21%,印度則為0.92%,顯示印度製造商無法充分利用商品優惠貿易的潛力,這是印度簽署的大多數FTA現狀。印澳CECA可能會促進澳洲向印度生產商提供關鍵原材料,然而最終效益仍取決於印度產業未來的出口競爭力狀況,獲得這些關鍵生產優勢的任何失誤,都將否定該協議未來對印度的積極利益。任何三邊或小型多邊合作框架的成功運作都需要強有力的雙邊合作,印度與澳洲正積極參與Quad及印-澳-美、日-澳-印等三邊架構,都需要時間來使其雙邊經濟協議對雙方有利。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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