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需制定政策與機制以促進潔淨能源發展
發佈日期 2022.04.29
隨著越南向碳中和邁進,越南需制定新機制、政策、科技及融資,以促進潔凈能源項目之發展。

越南資源環境部氣候變遷局、工商部能源研究所、越南能源雜誌科學委員會,以及能源資訊中心於本(2022)年4月7日聯合舉辦「第2屆越南潔凈能源論壇」,討論有關越南清潔能源轉型挑戰與商機,並就發展清潔能源新政策提出建議。

資源環境部氣候變遷局副局長范文迅(Pham Van Tan)表示,越南已於去(2021)年11月在英國格拉斯哥市舉辦之「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峰會(COP26)」上作出承諾,將落實至2050年實現淨零碳排之目標。
對此,資源環境部刻正研議至2050年應對氣候變遷之國家政策,包括針對淨零碳排之詳細解決方案。渠並指出以風能、太陽能及燃氣發電取代燃煤發電係當前趨勢。

迄今,越南再生能源總裝置容量已達20.7GW,占電力系統總裝置容量之27%。惟國家電力發展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黃仲孝(Hoang Trong Hieu)表示,近年來隨著風電及太陽能項目之迅速崛起,且投資項目主要集中在越南中部及南部地區,已導致發電與輸電間之區域失衡。渠指出,潔淨能源發展刻正面臨規劃、融資、土地清理,以及連網電價補貼政策問題。
目前越南再生能源項目主要集中在部分省市,已為國家電網帶來壓力,導致投資成本激增。在融資方面,發展再生能源需投入大量資本,惟收入則普遍依賴氣候狀況,加上信貸機構在向再生能源投資商提供貸款時經常會考慮收回資金時間較長而持猶豫態度。

越南國家(中央)銀行信貸部門副主任范氏青松(Pham Thi Thanh Tung)表示,迄去年年底,綠能項目未償還貸款餘額超過441兆越南盾(約合192億美元),約占未償還貸款總額之4.2%,與2020年相比,增加32.5%。范副主任指出,信貸機構對潔淨能源項目之放貸仍多持保留態度,主要考慮多種因素,包括電價、資金回收時間、氣候狀況及輸電系統容量。渠表示,越南需成立再生能源基金,俾為清潔能源項目之發展籌集足夠資本。

工商部能源研究所代表阮旻強(Nguyen Manh Cuong)表示,越南電力結構需改變,以實現至2050年淨零碳排之承諾,意味投資至該領域需增加33%,電價亦需隨之上漲30%。

在淨零碳排願景下,越南燃煤發電將逐步被再生能源取代。根據該願景,至2030年再生能源比重將提升至32%,至2045年更提升至58%,而為達成此目標,需投入巨額資本。同時,輸電網路亦必須升級,以確保越南中部之電力輸送至北部。

為達淨零碳排目標,在2021年至2045年期間,越南共需投資5,320億美元於發電及輸電系統,與正常情況下之4,000億美元相比,對越南經濟而言係一大挑戰。

越南工商部電力及再生能源局副局長范元宏(Pham Nguyen Hung)表示,再生能源將對越南工業化與現代化過程發揮重要作用,該部刻正積極研究促進再生能源發展之相關政策及機制,包括修正電力法。
 
 
【資料來源:臺灣經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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