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對中國大陸牛仔布啟動第二次反傾銷複審調查
發佈日期 2021.10.05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信息網公布,本(2021)年9月3日,阿根廷生產發展部發布518/2021號公告,應阿根廷企業申請,對原產於中國大陸的牛仔布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複審立案調查。涉案產品南共市稅則號列為5208.43.00、5209.42.10、5209.42.90、5210.49.10、5211.42.10和5211.42.90。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案件調查期間,現行反傾銷措施持續有效。
 
2010年9月8日,阿根廷原工業部在發布2010年第65號公告,對原產於中國大陸的牛仔布反傾銷案作出原審終裁,決定將涉案產品的最低離岸出口限價設定為3.13美元/延米,對申報的離岸價低於上述最低限價的涉案產品,徵收兩者差價作為反傾銷稅,有效期為5年。2016年9月7日,阿根廷原生產部發布第2016年434號公告,對中國大陸牛仔布反傾銷日落複審案作出肯定性終裁,維持涉案產品最低離岸出口限價反傾銷措施,將最低限價調整為3.93美元/延米,對申報的離岸出口價低於最低限價的涉案產品徵收兩者差價作為反傾銷稅,有效期5年。
 
 【資料來源:臺灣經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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