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貿易部於本(4)月18日公布旨揭通報 (詳如附件),該通報內容略以:
(一)依據2025年4月9日公布於第32865號公報「關於部分消費性產品符合性管制規定」,主管機關針對含有動物性成分之消費性產品新增資訊揭露義務,並規定自2025年6月9日起正式生效實施。
(二)依據上述通報內容,任何含有動物性成分之消費性產品,於進入市場銷售前,應於產品標籤、包裝或隨附文件中明確載明該成分所屬之動物種類。該資訊應以土耳其文予以標示及敘明,並須於交易前提供,應清晰可辨、易於閱覽,不得有誤導消費者之情事。
(三)本規定之資訊揭露義務係依據土耳其「消費性產品進口管制公報」(產品安全與監管編號:2025/12)第一條第一項;「部分紡織品、服飾及皮革製品管制公報」(產品安全與監管編號:2025/18)之相關規定所據以實施。
(四)本案主管機關(貿易部)將自2025年6月9日起,於進行市場監督與產品查核作業之同時,針對相關產品進行進口檢查。屆時,任何含動物性成分產品,未依規定提供標示資訊之產品,亦將不得上市販售。倘經查核發現產品標示資訊缺漏或未符合規定者,相關產品將於海關區域內辦理補件或修正作業,使其符合現行法規之要求後,方可通關上市。
二、此外,依據上述規定,受規範之產品依據土耳其海關稅則號列(GTIP)所列涵蓋皮革製品、手提包、地毯、服飾、鞋類、背包、手套、睡袋、錶帶等項目(詳細產品清單產品計277項,詳參附件;另土耳其GTIP產品分類資訊請參考: https://www.gumruk.com.tr/gtip/),併請卓參。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