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生產及出口業者將享RCEP優惠關稅待遇
發佈日期 2023.07.26
緬甸商務部貿易司宣布,緬甸生產商及出口商可以申請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的產地證明書表格(CO Form)享受優惠關稅。此表格適用於來自緬甸並打算出口到柬埔寨、泰國、汶萊、寮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及印尼的產品,有興趣者可依相關規定在貿易司進出口辦事處以及邊境檢查站提出申請。RCEP是東協十個成員國、澳洲、中國大陸、日本、南韓及紐西蘭之間的自由貿易協定,於2022年1月生效。

加入RCEP會員國帶來多項貿易優惠。該協議根據簽署國的發展狀態提供關稅優惠,柬埔寨、寮國及緬甸取得相對優惠的關稅,而越南則僅享適度的關稅優惠。低度開發國家將根據聯合國LDCs憲章,享受額外的免稅優惠。例如,根據協議RCEP成員國必須提供65%的關稅減免,而緬甸、柬埔寨及寮國僅須提供30%。此外,成員國須在協議生效後10年內達成80%零關稅,緬甸的過渡期則長達15年。此外,該協定顧及低度開毃國家的需求,在履行承諾之餘提供關稅優惠,將促進貿易及投資,及參與區域和全球貿易與價值鏈。

作為RCEP及東協的成員,緬甸可望獲得大量商機及提升國際地位。其中包括修改法律、政策架構及規定,以支持貿易及促進投資,並加強政府及民營機構的能力。此外,緬甸出口因國外市場擴大而受惠,尤其是對日本、南韓、澳洲、紐西蘭及新加坡等發達及技術先進的國家。此協議可望吸引負責任的大型投資進入緬甸。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search
搜尋
comment
訂閱電子報
mail_outline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