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投資、貿易及工業部在2025年1月7日宣布,對進口自中國大陸和印尼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產品徵收臨時反傾銷稅,稅率介乎6.33%至37.44%,即時生效,直至馬來西亞投資、貿易及工業部於2025年5月6日宣布最終決定前,此稅率仍然生效,有效期最長為120天。
馬來西亞生產商Recron (M) Sdn Bhd早前提出呈請,聲稱進口自中國大陸和印尼的PET產品以低於當地市場價格出售,對馬來西亞產業造成實質損害。馬來西亞投資、貿易及工業部根據《1993年反補貼和反傾銷稅法》及《1994年反補貼和反傾銷稅規例》在2024年8月展開調查,並在近日發布上述初步決定,表示已有足夠證據支持實施反傾銷稅。
【資料來源: 香港貿易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