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6日,歐盟委員會公布並採納《2025-2030年可持續產品生態設計和能源標籤工作計劃》,涵蓋範圍更廣的《可持續產品生態設計法規》(Ecodesign for Sustainable Products Regulations,簡稱ESPR)將首次適用於特定產品。《可持續產品生態設計法規》於2024年7月18日正式生效,規定歐盟委員會須在9個月內公布並採納首個工作計劃。由於法規適用於絕大部分在歐盟市場銷售的實體貨品,港商若有產品運往歐盟,應密切留意當局的最新公布。
出口產品到歐盟的港商應注意,《可持續產品生態設計法規》第18條已訂明率先規管的重點產品,包括鋼鐵、鋁、紡織品(特別是成衣和鞋履)、家具(包括床墊)、輪胎、清潔劑、油漆、潤滑劑、化學品、能源相關產品,以及資訊及通訊科技(ICT)產品和其他電子產品。不過,《可持續產品生態設計法規》賦予歐盟委員會一定的酌情權,如理據充分,可以略去其中一些產品,或增加新的產品。該法規的工作計劃還包括一份有關遵守新能源標籤規定的優先產品清單,旨在遵照《能源標籤框架法規》(Energy Labelling Framework Regulation),調整並更新舊標籤,以配合市場和技術發展。
首個工作計劃已完成擬備過程,包括向徵詢持份者意見,現涵蓋4類最終產品、2類中間產品和2項有關橫向要求的規例:
◆工作計劃新涵蓋的4類「最終產品」,即紡織品/服裝、家具、輪胎和床墊,應是港商特別關注的產品類別。
◆中間產品包括鋼鐵及鋁。
◆橫向要求包括電器及電子產品的可維修度(包括評分)、再造成分和可回收度。
雖然首個工作計劃沒有明確列出資訊及通訊科技產品,但該類別已納入擬備兩項橫向要求的工作內。香港電子產品貿易商應密切留意相關規例變化,確保產品在維修、再造成分及回收方面符合要求。
此外,制訂生態設計要求時,要考慮中間產品的具體情況。因此,歐盟委員會將要仔細評估最終產品對市場的潛在影響,避免對使用這些產品作為零部件的下游製造商帶來負面後果。歐盟委員會探討的一個方案,就是僅訂立資訊要求,以降低上述風險。
日後,《可持續產品生態設計法規》將涵蓋能源相關產品,包括所有受2009年舊《生態設計指令》規管的產品。原先2022至2024年的生態設計和能源標籤工作計劃共涵蓋35種產品,《可持續產品生態設計法規》會為其中19種產品設立過渡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期內有關措施繼續受《生態設計指令》規管。
至於其餘16種產品,歐盟委員會認為,關於改善生態設計措施的分析仍然有效。因此,考慮到推行效率,該16種產品將順延至 2025至2030年的工作計劃內,包括電動車充電器、手機和平板電腦、家用洗衣機和洗衣乾衣機、冷凍裝置、待機和關機模式的耗電量,以及焊接設備。
【資料來源:香港貿易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