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公布新反漂綠規則
發佈日期 2023.02.04
作為應對氣候變遷立法的一部分,法國政府已推出新版反漂綠法案,該法案於2023年1月1日生效。根據2022年夏季生效的法律,新版規定是控制碳抵消和碳中和於商品或服務上廣宣的重要步驟。
 
產品製造商和進口商現在必須告知消費者其在法國銷售產品的環境特徵,例如耐用性、回收材料的使用、可再生資源的使用、可堆肥、可修復、可重複使用和可回收,若不遵守此規定將受到嚴厲處分。
 
《氣候與恢復力法案》亦規定,經過5年試用期後,某些產業例如服裝、食品和電子產品等,屬於商品和服務項目需引入強制性環境標籤。
 
某些環境聲明是完全被禁止:例如,禁止在產品或產品包裝上使用“可生物降解”和“環境友好”術語(或其他等效術語),因為它們被視為“全球”聲明,從某種意義來說,它們不涉及特定環境屬性(例如產品的可回收性),但其建議對環境有普遍好處。
 
其他類型的廣告聲明受到嚴格監管,例如,產品“回收性質”聲明,必須表明產品中實際回收材料的百分比。
 
“可堆肥”和“不要扔進大自然”的標語使用亦有嚴格規定,只能在工業設施中堆肥的塑膠產品和包裝,可能不被標記為“可堆肥”。可在家中或在工業堆肥設施中進行堆肥的塑膠產品和包裝,必須要有“請勿扔進大自然”的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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