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8日越南工商部頒布第03/2022/TT-BCT號公告有關暫停暫時進口再出口醫療口罩、醫療手套及防疫服裝之經營模式。
關於已在2022年1月1日至3月15日前辦理海關手續之貨批仍可依照第69/2018/ND-CP號議定之規定再出口。
涉案產品明載於上述公告之附錄中。具體為:
-第39章:稅則號列 3926.20.90 (醫療手套)
-第40章:
+稅則號列 4015.11.00 (醫療手套)
+稅則號列 4015.19.10 (醫療手套)
-第62章:稅則號列 6210.10.90 (防疫服裝包括:防疫的衣服、面罩、口罩、帽子、手套、鞋子)
-第63章:
+稅則號列 6307.90.40 (醫療口罩)
+稅則號列 6307.90.90 (醫療口罩)
第03/2022/TT-BCT號公告自2022年3月15至12月31日有效。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