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告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毛巾產品繼續課徵反傾銷稅
發佈日期 2024.01.08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毛巾產品課徵反傾銷稅第3次落日調查案,財政部於112年12月29日公告自即日起,中國大陸所有製造商或出口商,按現行核定稅率29.72%繼續課徵反傾銷稅,為期5年。

關務署說明,我國自95年6月1日起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毛巾產品課徵反傾銷稅,111年11月30日公告進行第3次落日調查,嗣經財政部及經濟部調查結果,認定傾銷及產業損害可能因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而繼續或再發生,且經濟部綜合分析評估,無充分證據顯示繼續採行反傾銷措施,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有明顯之負面效果,爰按現行核定稅率繼續課徵。
 
【資料來源:國際經貿服務網】
 
search
搜尋
comment
訂閱電子報
mail_outline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