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對自我國、印尼與泰國進口聚酯棉反傾銷調查最後認定
發佈日期 2022.02.07
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NTC)前於去(2021)年2月6日起對我國、印尼與泰國進口之聚酯棉(Polyester Staple Fiber,巴國稅號5503.2010)展開反傾銷調查。

本案傾銷資料調查期間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共12個月,產業損害檢視期間自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調查期程預定自2月6日起60至180天內做成初步認定,並自初步認定後180天內做成最後認定。

巴國調查機關NTC已於本(2022)年2月4日公告本案最後認定,決定對自本年2月4日起對我國進口之聚酯棉課徵12.47%反傾銷稅率,為期5年。倘對本案認定有疑問,可聯繫該國調查機關窗口。

National Tariff Commission
State Life Building No.5, Blue Area, Islamabad
姓名:Muhammad Arshad
職稱:Director
電話:+92-51-9201188
電郵:arshad.ntc@outlook.com

附件: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本(2022)年2月4日公告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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