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自本(2026)年6月15日起,擴大實施聯邦政府訂「購買加拿大貨」政策,針對價值500萬加元以上之戰略性採購案,優先考量加拿大供應商及具加拿大內容之產品與服務。加國政府預估,適用加拿大供應商優惠及相關增值措施之聯邦採購案將增加約5倍。
加拿大紡織產業協會(CTIA)於本年8月發布聲明(如附件),說明加拿大聯邦採購政策「購買加拿大貨」與「加拿大內容」概念不同,重點摘陳如次:
(一) 「購買加拿大貨」主要係以供應商身分為判斷基礎,優先考量在加拿大具實質營運、繳納稅賦並對當地經濟有所貢獻之企業;惟加拿大企業仍可能自海外進口成品後轉售予政府,因此向加拿大供應商採購,並不等同於採購加拿大製造之產品,相關產品之主要經濟價值仍可能於境外產生。
(二) 相較之下,「加拿大內容」著重產品及服務在加拿大境內所創造之實質附加價值,除本地製造外,亦包括研發、工程、產品客製化、測試、安裝、後續支援、倉儲、配送及培訓等活動。
(三) CTIA以紡織、服裝及鞋類(Textiles, Apparel and Footwear, TAF)產業為例指出,加國製造商若進口部分原料或纖維,惟倘後續重要製造、工程設計、產品開發、測試及後整理等程序均於加拿大進行,仍可在本地創造就業、累積專業技術及產生經濟附加價值。
(四) CTIA認為,聯邦政府採購不應僅著眼於向加拿大企業購買產品,而應作為支持國內製造、高技術就業、創新、智慧財產權及供應鏈韌性之政策工具,爰主張採購政策應同時優先選擇加拿大供應商及獎勵實質本地製造,透過聯邦採購需求建立及維持國內生產能力,進一步提升加拿大製造能力及供應鏈韌性。
【資料來源:駐加拿大代表處經濟組】